第1个回答 2015-09-18
对一审、二审判决结果均不服,可以到检察院申请抗诉。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三条、《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的规定,检察院对于发生法律效力的法院判决书,如果发现判决错误或违法的,都有抗诉的权利。
当事人如果对生效的判决不服的,可以向检察院申请抗诉,但具体是否向法院进行抗诉,要由检察院审查后来决定。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八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二百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提出抗诉。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二百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并报上级人民检察院备案;也可以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行政诉讼法》
第九十三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九十一条规定情形之一,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提出抗诉。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九十一条规定情形之一,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并报上级人民检察院备案;也可以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三条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09-07-10
可以,到二审法院对应的市级检察院送材料,由他们报省级检察院提起抗诉,民事,刑事均可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09-07-10
北京博融律师事务所
不行,只能向法院申请申诉,但难度非常大!
以上回答仅根据本人描述所做初步判断,仅供参考。
第4个回答 2009-07-10
刑事案件、民事案件?案件内容?
一般应该是到二审的上级单位。(一审、二审中您必须有过上诉)否则受理很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