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雇佣的这个员工他在其他单位缴纳社保了,那这个人肯定和给他交社保的单位签订的是劳动合同,那他来我们公司上班,我们和他签订的是非全日制用工合同,非全日制用工合同也是劳动合同的一种,我现在就是不懂,一个人可以和一个用人单位签订一个劳动合同和另一个家单位签订一个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吗?这个违反劳动法相关规定吗?请老师给指点一下谢谢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