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智能网
新记
劳动法第36条规定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4小时,这正确的意思是什么?
是说星期一至星期五每天工作8小时共计40小时,星期六或星期天再工作4小时是不算加班的吗?
举报该文章
相关建议 2021-03-24
以国家
劳动法
的规定来说,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等于是40小时,但是很多公司和单位,并不是每天8小时工作制,会倒班等等,所以规定的这个不超过44小时,是指如果存在加班的情况,每周加班时长加正常工作时长不得超过44小时,多出的4小时,是要算加班的。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当前网址:
https://11.aolonic.com/aa/pqf72784884vq8vq8s7.html
其他看法
无其他回答
相似回答
大家正在搜
相关问题
《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
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为什么平均每周不...
第36条规定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而不超过40小时的规...
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
劳动法关于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的规定如何理解
劳动法第36条疑问?
劳动法每日工作时间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
想问各位大律师:1、《劳动法》第36条规定的劳动时间是平均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