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一家酒店打寒假工,早上9点半要到达酒店点到、开会。10点吃中餐,10点半开始做餐前卫生,客人只要到达酒店自己所管理的包厢就要为客人服务直到客人酒足饭饱买完单,做餐后卫生。直到包厢恢复成为客人到来之前的样子。到下午4点吃晚餐。如果客人走得早就早点做完餐后卫生,中间还能有休息时间,如果走得晚就不能休息了。4点半后又是餐前卫生,晚上也是客人走得早就早点做完餐后卫生。可以早点下班,一般来说最早的时间也是8点半下班。最晚10点还没做完,只能第二天继续做了。因为10点后酒店就要关闭通道了。因为我们的上班时间的关键是客人走得早晚,所以也不知道怎样来计算上班时间……请问像我们这样工作,一天的上班时间怎么计算?超出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又应该怎样计算?零时工和正式员工的工作时间标准是否不一样呢?
我们没有与酒店签署任何合同。刚才才突然醒悟我们这是零工,而不是临时工!!!请有法律知识的朋友支援我,谢谢!(QQ:375679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