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在婚前买了一套房子。总共二十四万,首付加大修基金用了8万,装修费用是向亲戚借的3万,家电家具是我父母出的,但购房合同上只写了他一个人的名字,房产证正在办理中,我们已经结婚,因为婚后要共同还款,所以我们商量加上我的名字,可是银行说要把贷款还清才能加我的名字,问题是:
1.我们还有什么办法在房产证加上我的名字
2.如果加不上,要怎么样做才能把房子变成夫妻共有,到公正处公正有效吗?或者我们自己签订协议说明房子是属于我们共有具有法律效力吗?
3.如果房子只是他一个人的名字,万一以后离婚我能够分得我跟他一起还房贷的一半吗?我会不会一无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