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于劳动法中返还双倍工资的政策具体是什么内容?

我于2009年6月至今在一家企业当中工作了一年半,现在引发了劳动争议,这一年半中公司与我未签订劳动合同。在什么条件与情况下可以要求企业返还我的11个月的双倍工资?并且在2010年4月在工作中造成了腰部骨折工伤行动不便,至今未愈。如果我要起诉我能够在本案中得到什么?11个月双倍工资是否可以追回?据说返还双倍工资的时效是一年?我去年6月至今天4月发生工伤这期间没到一年啊,工伤后我每天静卧,行动不便,修养期间也属于时效期内吗?
怎么说法都不同呢?是各个地区仲裁要求都不一样吗?我是大连的有大连这边熟知大连地区劳动争议这方面情况的资深律师或老师为我解答一下可以吗?顺便可以问一下腰椎压扁性骨折一般情况会被定为几级伤残啊?旧病复发属于工伤吗?

你好,就你描述的问题,律师答复如下:
首先,你们要确认和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的事实,如 工资单,考勤记录,工作过程中的文件记录。
其次,确认劳动关系后,可以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补发工资。
第三,单位应当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否则应当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作为代通金。
第四,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支付双倍工资,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第五,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经济赔偿金,为经济补偿金的两倍。
第六,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
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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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8-25
【工伤认定】《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当地劳动部门领取);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书(包括门诊病历、急诊病历、住院病历的复印件);
劳动保障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工伤认定书》,并通知单位和职工或亲属。职工凭《工伤认定书》可以申请工伤伤残鉴定和享受工伤待遇。

【未签订 劳动合同 二倍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自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0-11-30
你好,你单位未与你签订合同,你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所以你可以要求企业支付11个月工资。另外,劳动的诉讼仲裁时效是一年,你没过诉讼时效,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
第3个回答  2010-11-30
工伤要赔偿
至于双倍工资 各地执行情况不一样 一般超过一年有效期就不支持了 也就是说你得不到双倍工资
第4个回答  2010-11-30
你这个问题还很复杂,不过我的建议是您最好去劳动仲裁科问问,他们会给你更好的解答,关于时效期我也不懂,不过我觉得你这个工伤公司肯定要赔偿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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